时间:2024-02-07 | 来源:党委统战部 | 阅读:次
1月30日-3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遵义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遵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相继开幕,遵义进入两会时光。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期间,来自遵义各条战线、各行各业的人大代表肩负全市人民的嘱托和期盼,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认真履职尽责,积极建言献策;来自全市各条战线的政协委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代表委员们为推动遵义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西部领先现代化强市积极贡献智慧,汇聚力量,共谋遵义市现代化建设新篇章。
▲我校部分参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合影
市人大代表
遵义医科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
作为遵义医科大学校长,在2023年,学校全面贯彻落实新国发2号文件精神,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对标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在本科教育教学、科技创新发展、学科增比进位、人才聚力汇智等方面实现突破,有力推动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学校下一步将持续推动医学高等教育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在医学和大健康人才培养方面着力一些新的改革,巩固深化“一体两翼多辐射”的医疗服务共同体模式,带动各县(区、市)医院联动发展,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遵医力量。
市政协委员
党委委员、组织部长、统战部长
政府工作报告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其中提到“坚持旅游带动促进消费,市场持续复苏回暖”,这在疫情过后无疑是一针温暖民心的“强心剂”。
作为市政协委员,我这次提案的关注点主要围绕“打造旅游目的地中游客体验感的提升”和“加大对在遵相关单位人才引进政策的支持”两方面。首先是深入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真正做到红色旅游吸引人,红色精神感染人,融合业态留住人。第二对高层次人才抛出橄榄枝、栽好梧桐树,在引进费个税等政策上给予优待,筑巢引凤、安居乐业。
科技处处长
政府工作报告振奋人心、催人奋进,不仅立意深远、精彩详实地回顾了2023年工作,也对2024年工作作了重点突出、思路清晰的部署,报告中提到2024年将深入实施‘六大科技战略行动’,这为我们遵义医科大学今后科研工作指明了方向,美好前景催人奋进。
在新的一年里,作为一名高校科技干部,我将立足本职岗位,把两会的新任务、新举措贯彻落实到科技平台建设、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具体工作和切实举措里,充分发挥遵义医科大学平台优势、技术优势、人才优势,为遵义高质量发展贡献遵医科技力量。
农工党遵义医科大二支部主委
遵义市疾控中心副主任
遵义本地酒用红粱凭借其独特的优质特性,造就了茅台酒等遵义酱香白酒的高品质和独特魅力。发展本地酒用红粱产业不仅对促进遵义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更是我市落实中央禁止耕地非农化、遏制耕地非粮化政策、建设山地高效特色农业强市、提升农业比较效益的有效举措。
张博委员从聚合推动红粱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共识、建立完善标准技术体系、建立利益连结和风险防范机制、抓实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科技赋能红粱育种、延伸红粱产业附加产值、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七个方面提出建议,着力推动遵义酒用红粱产业高质量发展。
教务处副处长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卫生健康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创新管理体制、优化机构布局、提升服务质效等举措,提升基层医疗卫生能力。但由于我市农村辽阔、村落零星分散,基层医疗卫生事业与人民群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全面提升基层卫生健康能力实际工作中仍有很多矛盾和问题。城乡医疗资源不均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结构、人力资源管理、院前急救等健康服务能力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制约着乡村振兴和发展,亟待引起各级政府和项目部门的高度关注。
建议从全面提升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建设、优化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结构、打通5+3本科定向生县级医院编制通道加强医共体建设等方面提升遵义基层卫生健康能力。
实验教学管理中心副主任
人体解剖学是医学生踏入医学殿堂最先接触的一门非常重要的专业基础课,学习过程中,大体标本是非常重要的教学资源,充足的大体标本资源是保证解剖学教学质量的关键。遵义医科大学将局部解剖学课程设定为选修课,每年仅200名左右的临床医学相关专业学生(占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的五分之一)能选修该门课程,严重制约了医学人才的培养要求和培养质量。
建议加大协商沟通,捐献无主遗体用于医学教学;加强缅怀弘扬和宣传教育,形成敬重捐献者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加强遗体捐献工作服务于医学教育事业,提高医学人才培养质量。
生命科学馆馆长
高校作为科技创新的重要主体,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高校仍然存在科技创新的投入不足、产出不高、环境欠佳、合作不紧密等问题。
建议从建立创新基地、优化科技评价机制、加强产学研合作、支持创业孵化等方面厚植高校科技创新土壤,助力高校更好发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
管理学院心理健康研究中心主任
“家委会”本属于民间自发组织,应当遵循自愿、守法的原则,以协调而非管理的角色开展工作,对于做好家校共育等工作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由于缺乏具体法律法规的约束,很容易导致“家委会”运行乱象丛生,以“家委会”的名义做出超越权限、强制性的行为,导致学校和家长产生矛盾。
建议教育管理部门尽快出台“家委会”的规范性文件,明确“家委会”权责,使“家委会”的运行做到有法可依。同时建立有效监管机制,保障“家委会”依法依规运行。
整理 编辑 | 龚喜
一审 | 郭宇亮
二审 | 上官腾飞
三审 | 杨清玉 李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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